
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梅州市2024年度建筑工程高、中、初级职称资料受理的要求和时间安排的通知》,对梅州市24年度建筑工程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01
申报时间

02
主要文件依据
(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号)。(四)《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5〕74号)。(五)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4〕160号)。
03
继续教育学时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执行,提供与职称申报专业对应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应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
04
申报要求
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材料受理后还需进行以下操作:
(一)申报正/副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5年5月16日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与“省建筑动态评价系统”完全一致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级别均选择“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初、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申报电子材料。所有申报级别均选择 “梅州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