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计划 ╱























02╱ 申报评审系统 ╱
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的统一部署,今年职称申报与评审继续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进行。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的账号登录,登录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03╱ 申报评审程序 ╱
(1)评审公告:各评委会办公室按照《2023年度职称评审计划》要求,拟定本年度评审公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各自主评聘单位应及时做好三年评聘规划及当年评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按程序自主发布评审公告。
(2)申报审核:申报人员登录“平台”后,按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业绩档案,填报评审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及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评前备案:各评委会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各评委会办公室在拟召开评审会议前5个工作日,经人力社保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设在县(市、区)的中评委参照上述办法,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4)组织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按照《评审公告》《评价条件》《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系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执行委员会,采取业绩量化、面试答辩、人机对话、考评结合、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专家总数2/3以上为评审通过。
(5)结果公布:评审会议结束后,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评审情况和评审结果函报市人力社保局,评审结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公布,或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同意后报送省高评委。

根据评审计划看来,时间窗口上,与去年相比,经信六大专业( 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材料、轻纺、石化)全面推迟,大概推迟3个月左右时间(去年预计接受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今年为11月)。
关于建设工程评审时间来看:相对去年来说,2023年省建筑预计接受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而2022年截止接材料时间是9月,提前了2个月!!
总的来说,2023年度职称申报与评审的各项工作全面进入备战姿态,还请各位把握好机会成本、时间成本!